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/台北報導〕去年10月,在主管機關的要求下,信用卡業者針對連續使用循環利率達1年以上的持卡人,可以選擇循環餘額轉信貸的還款方式,不過實施三個多月,銀行業者發現,即使銀行主動告知可以變更利息較低的分期還款方式,但持卡人轉換意願不高,估計轉換者僅有約一成。

 

分析原因,銀行業者認為,會使用循環信用的持卡人,大多是花費較兇、手中較無多餘資金的族群,使用循環信用的好處在於還款甚具彈性,只要每期帳單繳足最低應繳金額後,當月手中還有多少餘錢就還多少,非常有彈性;不過,如果選擇了分期還款方案,未來的6個月至36個月,就要每月繳交固定金額,不可延遲也不可少,這樣的固定繳款金額,對這類循環族是非常大的壓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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