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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 / 記者彭禎伶/台北報導 2011/03/22

金管會祭出5大招要銀行降低不動產授信,昨日火速決定,為避免銀行購置住宅及建築貸款持續攀高,將從嚴解釋自用住宅定義、要求銀行檢視不動產貸款集中度、重新分類修繕貸款、審慎鑑價及啟動專案金檢。

金管會希望,銀行相關放款占總放款比重可降回30%,此舉可能造成銀行相關授信金額縮減6,000億元。

金管會多次與中央銀行開會討論後,確定出重手限縮銀行資金再大量流向不動產相關產業。金管會指出,去年底銀行購置住宅及建築貸款合計占總放款餘額34.42%,創近5年新高;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,已評估過對整體經濟的衝擊,相關政策是在綜合考量下,「審慎穩健的措施」。

金管會第1招是以「特急件」速度發布最新補充規定,即自有住宅貸款定義,是年滿20歲以上、具完全行為能力者,目前在國內確無自用住宅,為購置住宅的貸款。

也就是說未來新增貸款,若是要掛名未成年子女名下,或是成年人的第2棟房貸,在計算銀行自有資本適足率時,風險係數一律由45%提高到100%。

第2招是銀行內部稽核必須先自行檢視不動產放款集中度,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,不動產放款包括房貸、修繕放款、建築貸款及所有不動產抵押的放款,若占放款餘額50%即為過高,若是40-50%亦算高出同業水準,銀行必須擬定改善計畫,包括收回放款、增資,並要在6月底前報交金管會。

第3招是重新檢視銀行放款歸類的正確性,邱淑貞解釋,有些修繕貸款金額達400-600億元,擺明是購置房屋,銀行卻擺到屬於消金的修繕貸款,規避銀行法72-2條30%的限額,現在要求銀行重新嚴格歸類,要以正確貸款用途分類。

第4招是銀行要依銀行法37條審慎鑑估不動產價值,成交價及市價僅提供參考,邱淑貞表示,房價只會愈交易愈高,銀行不該用最近交易價作為貸款依據,不動產價值應與經濟實質相稱,且要考慮借款人信用、還款來源等。

第5招則是啟動專案金檢,將嚴格檢視銀行貸款分類、鑑價、調整資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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