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/記者薛翔之/台北報導】

兆豐銀行去年把計畫要銷毀的電腦委外處理,但銷毀過程中,兆豐銀人員沒有全程監控,導致部分電腦的硬碟資料外流到二手市場,金管會昨天罰兆豐銀行200萬元罰鍰。

至於外流的資料內容為何?官員說,初步了解,是行員個人資料,目前沒有接獲客戶反映權益受損。

金管會委員會昨天通過對兆豐銀行的裁罰案。官員說,兆豐銀行計畫銷毀27台個人電腦,並將電腦設備委外給外部廠商銷毀,兆豐銀行的人員沒有全程監控,其中 11台個人電腦的硬碟外流到二手市場;這凸顯,銀行在電腦汰換時,內稽內控出現缺失,銀行沒有建立妥適的資訊安全管控程序。

官員也說,初步調查,外流的資料是行員的資料,應無客戶資料外洩。官員提醒,金融機構或企業在將電腦報廢時必須留意,避免出現資料外洩、客戶權益受損的情形。

【記者羅兩莎/台北報導】兆豐商銀主管昨天表示,已採取補救及改進措施,今後各分行所有要銷毀的電腦,都必須交由總行資訊部門專業人員,徹底銷毀資料後方可出售,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。

兆豐銀行主管說,過去該行對於應銷的電腦都是授權各營業單位自行初步處理,不過,在基隆分行發生電腦硬碟資料沒有銷乾淨,導致資料外洩後,已採取改進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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