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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/記者陳美君/台北報導】

 

民眾辦理房貸前,對貸款規定可得停看聽。圖/經濟日報提供

買2戶住宅打通成1戶,若不只1個門牌號碼,小心被銀行視為房市投資客,貸款條件比一般自住戶更嚴苛,不僅房貸利率不得低於2%,貸款成數還得比照央行房市管制措施,最高不得超過六成。

擔心房市泡沫化,直接衝擊高單價、低總價的小套房行情,不少銀行將小套房貸款拒於門外。不過,有不少民眾為了享有更大的居住空間,選擇買2間小套房再打通成1間,對此,銀行主管表示,民眾購買2戶房產合併為1戶,要特別注意「門牌」的問題。

若是買預售屋,打通後合併成1個門牌,因只有1份權狀,便可視為1戶住宅;不過,若2戶合併後仍為2個門牌,由於房屋所有權狀有2份,貸款時將被銀行視為 「2戶」房產,此時,若貸款人又是同一人,便適用央行對大台北都會區的房市管制措施規定,同一人名下有2戶以上房貸,房貸成數不得超過六成、貸款利率超過 2%,且不得適用寬限期。

近來有不少民眾抱怨,購買2戶房產後合併成1戶,向銀行申請房貸時,因銀行告知若為同1人名下會被視為投資客,貸款成數和利率條件,會比一般自住戶來得差。

為規避這個問題,民眾只好將2戶分別登記在2個家人名下,以致明明是同一間房子,繳貸款時須分開繳2個帳戶,要付2份本息,就連徵信費和開辦費也要乘以2,相當麻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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