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【更生】?
假設債務人欠款180萬,可是月薪只有24000,扣掉必要支出,如:教養費、養育費及一般家庭開銷等…,最後只剩6000元,法 院判定每個月還6000,最長不超過8年(96期),一般法院判決都是6-8年,(6000x96=57.6萬),每期正常繳款,總共付了57.6萬,則 8年後其餘債務免責(就是不用再還了!!),但不是人人都能申請,必須符合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】

申請對象:
(1)無擔保債務(卡債、小額信貸,有擔保債權拍賣不足額後)欠款金額在1200萬以下的人。
(2)「債務協商」快繳不出來或已毀約的人!
(3)參加「債務協商」被退件或條件無法接受!
(4)面臨還款壓力困難!或很久都沒繳款了但想處理!

更生程序能幫你什麼?
1.以每月收入扣除每月必要支出,為每月還款金額。
2.法官若認更生方案合理、妥適、可行,且認債務人已盡力清償,可逕行認可更生方案(可能5%、10%)不一定需20%以上。
3.分1個月至3個月繳一次,6年至8年繳清。
4.更生方案清償後,無債一身輕。

您適用更生程序嗎?
1、公司職員、勞工、小攤販、計程車司機或公務員等都可以適用。
2、如果你是自營商可是每個月申報營業額不超過二十萬元的人,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更生。

申請更生之所需資料如下所述,請參考!
1、編制預計還款成數年期規劃書 確認共識。
2、編制財產總歸戶清冊 權狀 車籍資料 有價資產等証明。
3、編制債權人名冊 含私人債務。
4、編制債務清冊 聯徵紀錄。
5、編造生活支出明細 有單據 無單據。
6、撰寫說明其他不可歸責因素之證明原因。
7、法院申請狀/撰寫法律信函。
8、薪轉/二年所得清單證明/最新財產歸屬清單。
9、勞保明細。
10、在職證明。
11、非自願離職之資遣證明。
12、戶口名簿身份證健保卡或駕照。
13、撫養人數年齡 婚姻關係 單親事實。
14、重大傷病卡或殘障手冊。
15、低收入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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